江苏省印发地方标准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该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现在企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前,执行表1中Ⅰ阶段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;自2024年1月1日起,执行表1中Ⅱ阶段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,即10、35、50mg/m³。
新建企业自2022年7月1日起,执行表1中Ⅱ阶段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,即10、35、50mg/m³。
此次江苏公布的排放标准第Ⅱ阶段要求,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不高于10、35、50毫克/立方,为目前各省市地区中相对较严格的标准要求。
近年来,在绿色发展大趋势下,不少省份已经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,并将其作为水泥企业豁免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的重要依据。多数要求水泥工业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不高于10mg/m³、35mg/m³、100mg/m³。此次江苏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,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省份也会继续大幅度提升排放量限值,实施水泥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势在必行。
前不久,工信部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工业绿色发展规划》,要求步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实施水泥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。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中也明确要求,环境评级A级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,即: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不高于10mg/m³,35 mg/m³,50 mg/m³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、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,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五年。在此期间,水泥行业无疑机遇与挑战并存,不断升级环保技术,优化生产流程,紧跟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,是未来水泥企业生存的必经之路。
河北思凯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18年雾化经验,长期专业致力于烟气治理,SNCR脱硝工程设计,各种规格型号的喷嘴、喷枪的生产及销售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水泥、电力、化工、食品加工、制药等行业。脱硝喷枪做为烟气脱硝核心部件,公司专门设立了“思凯淋喷枪研发中心”,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,经过与高校、科研单位密切合作,专业人员潜心研究和不断开发创新,攻克了一系列喷枪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难题,研制出第三代耐磨节能型脱硝喷枪,并获得国家专利,赢得了客户及同行的认可,成为业内知名品牌!我公司自主研发的“增湿塔喷雾降温系统”荣获国家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奖励。
主营:脱硝喷枪、废液喷枪、渗滤液喷枪、浓水喷枪、浆液喷枪、氨水喷枪、尿素喷枪、增湿塔喷枪、喷水降温喷枪、洒水喷枪、油枪以及各种功能喷嘴、脱硝系统、喷淋降温系统、渗滤液回喷系统等。